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二章 预防与康复第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残疾人统计调查制度,定期开展残疾人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分析,加强信息收集和动态监测,定期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本行政区域残疾人状况和致残原因。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