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二章 预防与康复第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根据残疾人康复需求确定残疾人康复项目,制订实施计划,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7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