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机关运行保障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遵循依法保障、规范运行、安全有序、务实高效、服务为本、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构建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集中统一、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机关运行保障体制。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