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分级诊疗促进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深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内部薪酬体系和分配办法,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建立完善以服务数量、质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管理制度,将分级诊疗成效作为城市医疗联合体和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成员单位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的重要依据,合理确定薪酬水平与结构。对设置联合病房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总量。地方法规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