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