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四章 服务与监管第四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等,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和备案的依据、程序、期限、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经过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及其变更、延续等情况,以及办事指南和咨询监督电话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提供查询服务。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