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全省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推动完善覆盖城乡和各行业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实现政府有关部门、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各方信息共享,分析预测市场供求变化,为就业群体求职、用人单位招聘提供岗位信息发布、岗位推荐、人力资源服务匹配和社会评价等服务,探索建立数字技术领域新兴工种人才库。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测重点行业领域人力资源供求情况,发布人力资源需求目录。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平台,平台按照行业、专业等类别进行分类,促进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人力资源供求、流动和薪酬数据报告。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