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三章 节水措施第二十七条有效非居民用水单位应当规范内部用水管理,建立节约用水管理制度,降低水耗,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加强对内部供水管网、用水设施设备和计量等器具的维护管理,采取防渗、防漏措施,降低漏损率。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