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四章 政务与公共服务数字化第三十一条有效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加快发展智慧交通,建设可视化智慧交通系统,实行交通流量监测、道路状况分析、交通信号控制等智能化管控。推行数字化、智能化交通设备,提升公众出行智能化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