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三章 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第十六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数字产业化发展,合理规划数字产业集群空间布局,培育数字产业集群,推动数字产业向园区集聚,防止同质化无序竞争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