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章 宣传引导与社会参与第三十二条有效鼓励环保组织、志愿者组织等社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