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章 分类投放第十七条有效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并向社会公布。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应当标明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方便群众分类投放。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