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章 分类投放第十六条有效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分类标准和本市实际,定期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细分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提供多种形式的便捷查询服务,指导单位和个人准确分类投放。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