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五章 灭火救援第六十条有效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扑救。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