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五章 灭火救援第六十一条有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应当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查险情,扑灭火灾。消防救援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