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涉及消防业务的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可以开展消防学术交流和宣传教育,推广使用先进消防技术,向社会提供消防产品信息和咨询服务。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