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募捐条例/第六章 监督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募捐人健全、落实内部管理制度,督促募捐人及时公布募捐有关信息。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