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猪屠宰监管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信息共享、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