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石寨山大遗址保护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在石寨山大遗址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保护范围内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应当依法报经批准,并保证文物安全。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