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石寨山大遗址保护条例第十二条有效石寨山大遗址保护区划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石寨山大遗址保护区划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划定并公布。石寨山大遗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需要变更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石寨山大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设置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界桩。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