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条例/第四章 快递服务第三十五条有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适用于快递企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