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条例/第四章 快递服务第三十四条有效邮政普遍服务以外的邮件、快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