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房地产开发应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建设规模应当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鼓励和扶持普通居民住宅建设,控制开发建设高档房地产项目。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