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条例/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四条有效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议案时,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询问,人民政府负责人应当就询问的问题向代表作出答复或说明。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