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已修改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条件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