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出租房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公安机关负责出租房治安的统一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做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工作。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民政、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农业农村、机关事务管理、财政、金融监管、电力管理、燃气管理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出租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