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出租房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租赁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有效出租人应当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出租房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出租房租赁登记备案。公安机关在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时,应当告知出租人及时办理出租房租赁登记备案。地方法规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