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志愿服务保障规定第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志愿服务保障政策和措施,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支持和保障本辖区志愿服务活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推动本辖区志愿服务工作。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