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