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第二章 行政决策第二十九条已修改重大行政决策起草部门应当评估决策方案的财政、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和法律纠纷等方面的风险,并将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决策的依据。风险评估可以委托专业研究机构进行。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