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章 发包与承包第十五条有效下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邀请招标发包:(一)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的;(二)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采用公开招标发包,将影响建设工程实施时机的。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