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排查预警机制,及时收集矛盾纠纷信息,做到早发现、早分析、早预防、早处置。

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