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二章 生产和经营第十条有效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对电梯安装、运行所涉及的建筑结构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对电梯的选型、配置应当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符合国家标准,满足安全、急救、消防、通信、无障碍通行等要求。载人电梯应当具备停电自动平层功能。地方法规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