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第五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候资源探测基础设施和站网的规划、建设,保护气候资源探测环境,提高气候资源监测能力。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地方法规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