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在编制本市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时,应当坚持绿色发展、节约集约、兼容共享原则,推进低空飞行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并做好与其他基础设施规划的协调与衔接。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