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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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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有效

城镇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发现有破损、残缺或者其他妨碍正常运行的情况时,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排除障碍,保持设施正常运行。

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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