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第五章 排水、防洪设施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城镇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排水监测机构,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或者有毒有害排污类的排水户所采用的污水预处理设施及工艺、处理后排水水质是否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重点核查,并建立排水监测档案。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