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七章 城乡融合第四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提升建设,调整优化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布局。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条件建设,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