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乡村教育事业,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成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完整接受义务教育。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