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社会救助对象和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各级人民政府支持农民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鼓励具备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