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五章 生态保护第三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采取措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推进江河湖库的保护治理,巩固长江禁渔成果,防治外来物种侵害,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划定江河湖库限捕、禁捕的时间和区域,依法制定并公布禁用渔具目录。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