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科技特派员、特派团创新创业和服务乡村振兴,引导农业、林业、水利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进村入企提供科技服务,保障和改善农业技术人才待遇,落实农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政策,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等专业技术人才给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政策倾斜。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