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三章 人才支撑第二十八条有效健全乡村振兴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有关部门应当在户籍办理、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和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为乡村振兴人才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