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三节 货运经营第三十四条有效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当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当对实际承运车辆、驾驶员资质进行审查,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一致。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运输、交易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