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具有给付内容的商事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对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