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调解条例/第二章 商事调解组织、商事调解员第十五条有效商事调解员在商事调解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调解;(二)以公正的方式进行商事调解,避免出现偏袒的行为;(三)确保在调解协议中不涉及个人利益;(四)严格自律、清正廉洁,不索取、收受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五)尽职尽责、勤勉谨慎地行使自己的职责,高效、快捷地解决商事纠纷。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