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调解条例/第二章 商事调解组织、商事调解员第十四条有效商事调解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熟悉商事领域法律法规、商事交易规则及习惯;(二)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勤勉尽责、热心商事调解工作;(三)已经完成商事调解组织开展的岗前培训;(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