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公职处分。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