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国家档案馆应当加强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调查、收集和整理工作,建立红色档案专题目录和数据库,对重要、珍贵的红色档案实行重点保护,优先开展抢救和修复。

鼓励和支持利用红色档案开展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党史学习等教育活动。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