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档案条例/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三条有效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政治坚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接受档案管理岗位培训。档案专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